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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强三优|寿光法院:强制清场,兑现胜诉权益
4月24日早上8点
寿光法院38名执行干警
抵达台头镇某村
开始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沿街房
进行强制清场
案件详情
2020年7月,王某与郑某、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寿光法院作出判决:判令被告郑某、刘某返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55万余元。判决生效后,两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。
立案执行后,执行干警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,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。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、位于寿光市台头镇某村村委东侧沿街房,因两次竞拍均流拍,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76万元抵顶全部案款及拖延履行的利息共计63万元,差额13万元统一交付法院。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、张贴腾退通知,为其预留了合理的腾退期限;期限届满后,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,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。
强制清场
4月15日,执行干警前往腾退现场勘查,并根据勘验情况制定清场方案。
4月24日,寿光法院执行局组织实施清场行动。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,被执行人郑某、刘某及家属情绪激动,拒不配合清场工作。司法警察立即控制现场,严厉告知妨碍执行的法律责任,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、执行震慑,同意自行清理现场。
清场行动全程公证、录音、录像、制作笔录,当天下午5点顺利完成清场,法院将腾退后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。抵顶后差额约13万元,申请执行人将其转至法院账户,法院依法进行了处置,案件顺利执结。
来源:寿光法院
编辑:蒋梦晗
审核:徐 鑫